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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磊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124执恢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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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124执恢405号
  • 案件名称

    黄振磊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平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平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124执恢405号本院立案执行的关于黄振磊申请执行殷和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24民初265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平阴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平阴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履行了28413元的还款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2021)鲁0124执恢405号案件执行完毕。平阴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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