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少华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执5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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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执599号案件名称
上海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少华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上海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少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执59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衢州仲裁委员会(2021)衢仲字第2-12348号裁决书,于2021年8月2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少华商事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王少华自动履行人民币205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2000元,执行费5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余金额及权利,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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