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晨熙商贸有限公司、王大海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恢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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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恢621号案件名称
泸州市晨熙商贸有限公司、王大海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泸州市晨熙商贸有限公司;王大海;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恢621号泸州市晨熙商贸有限公司、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王大海:泸州市晨熙商贸有限公司与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王大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66036.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泸州市晨熙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05民终130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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