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涛、王红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1执1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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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121执1248号案件名称
罗涛、王红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祁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罗涛;王红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1执1248号罗涛、王红军:本院执行的罗涛申请执行王红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王红军自动履行,执行金额786元,被执行人王红军已主动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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