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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绍波、张姗姗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929执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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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929执642号
  • 案件名称

    余绍波、张姗姗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白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余绍波;张姗姗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929执642号余绍波、张姗姗:申请执行人余绍波与被执行人张姗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929民初568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余绍波于2021年8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2000元。2021年9月13日,被执行人张姗姗给付执行款2000元,并缴纳了执行费50元、诉讼案件受理费25元。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给付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929执64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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