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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鹤元、贺少峰等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2执恢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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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422执恢457号
  • 案件名称

    许鹤元、贺少峰等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南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许鹤元;贺少峰;贺淑香;颜小姑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2执恢457号许鹤元、贺少峰、贺淑香、颜小姑:本院于2021年9月16日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许鹤元与被执行人贺少峰、贺淑香、颜小姑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贺少峰、贺淑香、颜小姑已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全部履行完毕。现该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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