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田智南、丁丽霞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0681执1086号之四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681执1086号之四
  • 案件名称

    田智南、丁丽霞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龙口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龙口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田智南;丁丽霞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龙口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681执1086号之四申请人:田智南被执行人:丁丽霞。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丁丽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4月08日冻结了被执行人丁丽霞账户内余额人民币210.83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丁丽霞在华夏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3674.00元的冻结。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李名江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任德强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