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费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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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费61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海宁市人民法院;周青;周桂生案件缘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费61号申请执行人:海宁市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周青、周桂生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费61号案件,已于2021年9月26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杨锡康联系电话:0573-87017051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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