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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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679号案件名称
陈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1 0:00:00当事人
陈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行;董敏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679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行、董敏、陈刚: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行与董敏、陈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2470.4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3000元(含执行费537元),未执行到位金额7.41元,申请执行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行申请自行处理。本院已将该款42463元转付给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行。至此,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阡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623民初184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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