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马世伟、耿文单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221执341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221执3415号
  • 案件名称

    马世伟、耿文单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马世伟;耿文单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临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221执3415号申请执行人:马世伟被执行人:耿文单案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耿文单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经将案件履行完毕,符合结案条件。执行员 :王福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 李 诚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