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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彦军、李国壮等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28执恢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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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128执恢140号
  • 案件名称

    任彦军、李国壮等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深泽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深泽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任彦军;李国壮;赵计国;王志江;贾建国;赵江会;石家庄祥龙糖醇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深泽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28执恢140号关于任彦军、李国壮、赵江会、赵计国、王志江、贾建国申请执行石家庄祥龙糖醇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9月15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09月17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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