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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法院、王坤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4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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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4921号
  • 案件名称

    利辛县人民法院、王坤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利辛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利辛县人民法院;王坤华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921号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王坤华(被执行人):利辛县人民法院与王坤华司法罚款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元。至此,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刘飞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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