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1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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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1862号案件名称
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1862号关于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阳支行与李芙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04675元和利息及相关费用,经本院立案执行,该案本息及相关费用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已缴纳7447元的执行费。至此,(2021)川0502民初125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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