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刘某、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川0106民初14672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106民初14672号
  • 案件名称

    刘某、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都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刘某;唐某某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川0106民初14672号原告:刘某,女,1997年1月17日出生,满族,住成都市金牛区。被告:唐某某,男,2000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新津县。原告刘某与被告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原告刘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刘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某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刘某负担。审判员  吴瑶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李荞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