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21执保40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21执保400号案件名称
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永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21)吉0221执保400号发往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吉县支行事由: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高长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吉0221民初1670号协助冻结通知书关于高长海在中国农业银行永吉县支行(处)账户xxxxxxxxxx的存款1000.00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21年9月8日起至2022年9月8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张洪光承办人:李国双填发人:王志刚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任雨晴与重庆市荣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执行裁定书(2021)渝0114执恢664号 下一篇 李俊宋、缙云县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122执2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