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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邢台晓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2执保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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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622执保11号
  • 案件名称

    王某某、邢台晓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应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应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王某某;邢台晓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山西顺之源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应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622执保11号山西顺之源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你与被执行人邢台晓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扣押被执行人邢台晓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冀EU0478冀E908M挂半挂货车一辆、王国士驾驶的二龙工牌装载机一辆。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保全到位。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622财保1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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