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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涛、邓荣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824执恢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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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824执恢406号
  • 案件名称

    刘开涛、邓荣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苍溪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苍溪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刘开涛;邓荣德
  • 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824执恢406号申请执行人:刘开涛,男,汉族,1969年10月3日出生,住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被执行人:邓荣德,男,汉族,1957年3月3日出生,住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申请执行人刘开涛与被执行人邓荣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根据申请,依据双方和解,已自动履行义务,并已兑现全部案款。对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苍溪县人民法院(2020)川0824民初991号案件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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