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益阳市和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罗久华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03执255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903执2558号
  • 案件名称

    益阳市和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罗久华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益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益阳市和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罗久华
  • 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03执2558号益阳市和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罗久华:本院执行的益阳市和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罗久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6566元及执行费50元,诉讼费25元的还款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