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福年、王兴山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甘0702执2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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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702执2611号案件名称
吴福年、王兴山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张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吴福年;王兴山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甘0702执2611号申请执行人:吴福年,男,汉族,1963年11月3日出生,张掖市甘州区人,住甘州区。被执行人:王兴山,男,汉族,1971年12月14日出生,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住甘州区。申请人吴福年与被执行人王兴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1日作出的(2020)甘0702民初317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该判决:被告王兴山支付原告吴福年租赁费6144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内付清。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吴福年于2021年1月11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如下:1.2021年5月14日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执行文书。2.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7日本院九次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商股权、财付通、支付宝、财产信息,反馈发现被执行人王兴山名下有甘GE××××雪佛兰小汽车一辆,约谈申请人,申请人明确表示车辆年限已长,不愿缴纳评估费用,也不愿申请法院评估、拍卖,反馈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3.本院向申请人吴福年征求和送达了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及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表,申请人吴福年也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兴山的其他的财产状况。4.2021年5月21日,电话通知被执行人王兴山到庭履行案件款,被执行人王兴山声称自己再兰州打工,因欠债太多,现无能力履行案件款;5.2021年6月10日,经本院查询,王兴山在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无不动产登记信息。6.2021年6月23日,被执行人王兴山在我院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共计12件,涉案金额较大,所有案件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7.2021年7月2日,冻结被执行人王兴山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8.2021年7月5日,本院查询了被执行人王兴山名下的保险,了解到被执行人王兴山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公司保险;9.2021年7月20日,本院再次通知被执行人王兴山到提供履行案件款,被执行人王兴山声称在酒泉打工,暂无能力履行案件款;10.2021年8月9日,本院依法限制被执行人王兴山的高消费;11.2021年8月9日,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兴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2021年9月8日,本院再次通知被执行人王兴山到提供履行案件款,被执行人王兴山声称在兰州打工,暂无能力履行案件款;13.2021年9月8日,我院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王兴山卷宗记载所在地调查,被执行人王兴山家中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向被执行人王兴山所在的梁家墩迎恩村村民委员会了解到,被执行人王兴山因借高利贷欠债多,无力偿还,常年在外;14.2021年9月8日,本院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了该案的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本院告知申请人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案执行标的62246元未能执行到。上述事实,有各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谈话笔录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现本案执行措施已穷尽,仍无法顺利执结本案,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佘文俊审判员 荆 锋审判员 李良慧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史 鑫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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