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文志、田永福等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恢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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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恢587号案件名称
谷文志、田永福等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谷文志;田永福;长春市福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恢587号谷文志、田永福、长春市福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谷文志与被执行人田永福、长春市福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吉0104民初445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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