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恢1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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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恢1030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陆玉清;叶朱琦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恢1030号申请执行人:陆玉清被执行人:叶朱琦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恢1030号案件,(2019)浙0481执603号,即申请执行人陆玉清与被执行人叶朱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浙0481民初9684号民事调解书,已于2021年9月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金腾超联系电话:0573-87017106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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