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继勇、吕倩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恢1567结案通知书(2021)陕0112执恢1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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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执恢1567号案件名称
付继勇、吕倩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恢1567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付继勇;吕倩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112执恢1567号 吕某某、付某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吕某某与被执行人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2018)陕0112民初4586号民事调解,于2021年8月10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原执行案号:(2018)陕0112执4087号)。执行中,经核查,被执行人还尚欠申请执行人案款103000元。现本院已执行回剩余案款103000元并发还于申请执行人吕某某。本案执行费2115元被执行人付某某在案件(2018)陕0112执4087号中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8)陕0112民初4586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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