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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莉萍、司峰人格权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恢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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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恢550号
  • 案件名称

    黄莉萍、司峰人格权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利辛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黄莉萍;司峰
  • 案件缘由

    人格权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恢550号黄莉萍(申请执行人)、司峰(被执行人):黄莉萍与司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79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701.62元,其中,本金6790元,迟延履行金4911.62元,申请人同意以此数额为结案数额。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黄莉萍。至此,黄莉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9)利民一初字第168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纪良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晓龙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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