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莉萍、司峰人格权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恢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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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恢550号案件名称
黄莉萍、司峰人格权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利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黄莉萍;司峰案件缘由
人格权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恢550号黄莉萍(申请执行人)、司峰(被执行人):黄莉萍与司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79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701.62元,其中,本金6790元,迟延履行金4911.62元,申请人同意以此数额为结案数额。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黄莉萍。至此,黄莉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9)利民一初字第168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纪良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晓龙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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