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王丹凤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恢4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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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5执恢499号案件名称
李建军、王丹凤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李建军;王丹凤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5执恢499号李建军、王丹凤: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建军与被执行人王丹凤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给付198554元,余款申请人放弃索要,同时请求法院结案。现吉林省长春市忠诚公证处(2015)吉长忠诚证执字第55号执行证书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吉林省长春市忠诚公证处(2015)吉长忠诚证执字第55号执行证书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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