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琳、张胜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4执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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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624执537号案件名称
朱琳、张胜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朱琳;张胜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624执537号申请人:朱琳,女,1990年2月15日生,汉族,怀仁市人,现住怀仁市新华南路30号1栋2单元103室。被执行人:张胜,男,1963年10月30日生,汉族,怀仁市人,现住怀仁市海北头乡高镇子村7号。朱琳与张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2021)晋0624执537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建强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左国林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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