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11执恢4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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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11执恢409号案件名称
刘忠、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刘忠;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11执恢409号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忠:申请执行人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给付申请执行人本金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该案已全部执行到位,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给付申请执行人,全部执行完毕,申请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17)吉0211民初42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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