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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法院、陈清琴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4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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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4771号
  • 案件名称

    利辛县人民法院、陈清琴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利辛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利辛县人民法院;陈清琴;姚春营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771号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姚春营、陈清琴(被执行人):利辛县人民法院与姚春营、陈清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8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执477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771号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姚春营、陈清琴(被执行人):利辛县人民法院与姚春营、陈清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8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利辛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执477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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