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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筱珍、刘永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823执1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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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823执1071号
  • 案件名称

    霍筱珍、刘永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泾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霍筱珍;刘永泉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823执1071号刘永泉、霍筱珍:本院受理的(2021)皖1823执1071号民庭移送执行刘永泉、霍筱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费,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至此,泾县人民法院(2016)皖1823民初101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刘永泉、霍筱珍案件受理费2633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823执1071号刘永泉、霍筱珍:本院受理的(2021)皖1823执1071号民庭移送执行刘永泉、霍筱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费,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至此,泾县人民法院(2016)皖1823民初101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刘永泉、霍筱珍案件受理费2633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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