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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芳追缴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恢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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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恢612号
  • 案件名称

    项芳追缴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泸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项芳追缴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恢612号项芳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00.00元,其中,追缴违法所得900.00元。至此,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0502刑初176号刑事判决书追缴违法所得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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