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逢亮、杨啟宏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326执3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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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326执382号案件名称
刘逢亮、杨啟宏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永福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永福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刘逢亮;杨啟宏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326执382号刘逢亮、杨啟宏:本院执行的刘逢亮申请杨啟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啟宏已全部履行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结清。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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