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蒋娜、杨大理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321执恢38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321执恢381号
  • 案件名称

    蒋娜、杨大理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蒋娜;杨大理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321执恢381号蒋娜、杨大理:申请执行人蒋娜与杨大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潭民二初字第810号民事判决书所申请执行的内容,已经本院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