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哲庄、赫章县哲庄乡和谐采石场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7执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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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7执671号案件名称
赫章县哲庄、赫章县哲庄乡和谐采石场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赫章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赫章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赫章县哲庄;赫章县哲庄乡和谐采石场;孙亚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赫章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7执671号赫章县哲庄乡和谐采石场(申请执行人)、孙亚(被执行人):赫章县哲庄乡和谐采石场与孙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822.4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名下车辆、不动产信息、工商登记信息,所属地调查、经查询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我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至此,本案现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待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后恢复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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