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鸿诚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李文坤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终结裁定(2018)陕01强清7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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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18)陕01强清7号之二案件名称
西安启鸿诚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李文坤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终结裁定审理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案件类型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程序
强制清算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西安启鸿诚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李文坤案件缘由
申请公司清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注释版)》: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注释版)》: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注释版)》: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陕 西 省 西 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陕01强清7号之二申请人:西安启鸿诚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刘成瑞,该清算组组长。2021年8月12日,西安启鸿诚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已完成所有清算事项,请求本院终结西安启鸿诚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本院认为,西安启鸿诚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已根据《西安启鸿诚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完成相关清算工作,西安启鸿诚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的清算程序合法,本院对其终结清算程序的请求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3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西安启鸿诚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 判 长 张 鹏 审 判 员 孙 敏 审 判 员 岳 新 文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汪 靖 朝 1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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