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支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3执8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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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23执859号案件名称
龙海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支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永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永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龙海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支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3执859号龙海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支公司:本院受理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你,以供核实之用。特此通知。审 判 员 曹全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法官 助理 张利兵代理书记员 李凌瑶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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