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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平、中城海物业发展(大连)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91民初8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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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91民初8214号
  • 案件名称

    冯玉平、中城海物业发展(大连)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冯玉平;中城海物业发展(大连)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91民初8214号原告:冯玉平,女,1970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告:中城海物业发展(大连)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3室。本院在受理原告冯玉平与被告中城海物业发展(大连)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冯玉平的撤诉申请,无规避法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冯玉平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冯玉平负担。审判员  张景馨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王嘉明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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