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683执恢1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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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恢1483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嵊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秦小琼;邓彬;邓小玉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83执恢148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83民初579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23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秦小琼与被执行人邓彬、邓小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彬、邓小玉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恢复案件及初执案件(2021)浙0683执150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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