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683执恢148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恢1483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嵊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秦小琼;邓彬;邓小玉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83执恢148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83民初579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23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秦小琼与被执行人邓彬、邓小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彬、邓小玉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恢复案件及初执案件(2021)浙0683执150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