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涛、张浩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4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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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4941号案件名称
刘海涛、张浩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利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刘海涛;张浩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941号刘海涛(申请执行人)、张浩(被执行人):刘海涛与张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574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刘海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民初584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悦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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