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珍、文甚希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22执恢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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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22执恢116号案件名称
高飞珍、文甚希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桃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桃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高飞珍;文甚希;詹石仁;蔡望文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桃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22执恢116号詹石仁、蔡望文、高飞珍、文甚希:本院执行的詹石仁申请蔡望文、高飞珍、文甚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蔡望文银行存款134216.68元,扣划被执行人高飞珍银行存款6514.62元,扣划被执行人文甚希银行存款20681.7元。扣除案件受理费3964元,申请执行费5627元,向申请执行人詹石仁发放案款151822元。其余货款已由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该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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