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2执19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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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122执1951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缙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缙云县和盛包装有限公司;吕锦瑜;朱锦标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缙云县和盛包装有限公司、吕锦瑜、朱锦标:申请执行人缙云县和盛包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吕锦瑜、朱锦标(2021)浙1122执1951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28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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