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宇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02执保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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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002执保627号案件名称
江阴市宇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江阴市宇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02执保627号江阴市宇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江阴市宇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为400000元,经执行,本案已冻结被告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2010029139200249239)账户内存款,实际冻结金额4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7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保全完毕。审判员 安东冉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曹 博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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