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雅雯与李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602执444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执4447号案件名称
黄雅雯与李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黄雅雯;李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2执4447号黄雅雯、李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本院执行的黄雅雯申请李俊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自动履行,执行案款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刘智攀、卢永坤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鲁01民终7659号 下一篇 陈柏生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81执1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