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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明军、任碧君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725执恢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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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725执恢407号
  • 案件名称

    史明军、任碧君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梓潼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梓潼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史明军;任碧君;陈明伟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梓潼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725执恢407号史明军、任碧君、陈明伟:史明军与任碧君、陈明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次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5000元。本院通过(2021)川0725执553号将该款转付给史明军。至此,史明军本次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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