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明军、任碧君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725执恢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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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725执恢407号案件名称
史明军、任碧君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梓潼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梓潼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史明军;任碧君;陈明伟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梓潼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725执恢407号史明军、任碧君、陈明伟:史明军与任碧君、陈明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次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5000元。本院通过(2021)川0725执553号将该款转付给史明军。至此,史明军本次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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