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3执恢9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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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003执恢952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李朝晖案件缘由
银行卡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 州 市 黄 岩 区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1003执恢952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被执行人李朝晖。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朝晖为信用卡纠纷的(2013)台黄商初字第0247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原执行案号为(2014)台黄执民字第799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21)浙1003执恢952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院印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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