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桐花面业有限公司、彭东红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728执10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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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728执1067号案件名称
遂平桐花面业有限公司、彭东红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遂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遂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遂平桐花面业有限公司;彭东红;郭飞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728执1067号遂平桐花面业有限公司、郭飞、彭东红:遂平桐花面业有限公司与郭飞、彭东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384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0000.00元。至此,遂平桐花面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728民初114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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