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业华与高瑞强、于杰洪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802执保284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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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802执保284号之三案件名称
韩业华与高瑞强、于杰洪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营口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韩业华与高瑞强、于杰洪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802执保284号之三本院在执行韩业华与高瑞强、于杰洪财产保全中,本院对被保全人高瑞强、于杰洪的财产进行了部分保全,现予以结案。审判长 凌 赤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花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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