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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港与北京学霸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令刚其他案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2021)渝0116执2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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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渝0116执2390号
  • 案件名称

    刘建港与北京学霸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令刚其他案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重庆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刘建港;北京学霸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令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渝0116执2390号申请执行人:刘建港,男,汉族,1973年11月29日出生,住重庆市江津区。  被执行人:曾令刚,男,汉族,1988年7月12日出生,住重庆市江津区。  被执行人:北京学霸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7330397012P。法定代表人:曾令刚,职务经理、执行董事。申请执行人刘建港与被执行人曾令刚、北京学霸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2020)渝0116民初1478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案款30,000元(详见判决书)。在执行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进行了查询。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曾令刚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的30,000元,实际划拨了2072.81元,此款支付申请执行人2052.81元,支付本案执行费50元,除此以外,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采取临控措施,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2021年9月18日,本院将本案执行中采取的财产调查及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及法律后果告知了申请执行人。本院认为,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无继续执行的条件,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21)渝0116执2390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原生效法律文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黄双平 审  判  员   王化雨审  判  员   程  鹏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法 官助 理   王  根书  记  员   曹  宇 1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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