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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岭、赵立新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3执1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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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03执1050号
  • 案件名称

    李威岭、赵立新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李威岭;赵立新;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3执1050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威岭与被执行人赵立新、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李威玲收到被执行人给付执行款51031元,执行费665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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