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岭、赵立新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3执105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03执1050号案件名称
李威岭、赵立新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李威岭;赵立新;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3执1050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威岭与被执行人赵立新、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李威玲收到被执行人给付执行款51031元,执行费665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某、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保915号 下一篇 王海江、薛丹合伙协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豫1323执1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