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铁、周龙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4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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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4248号案件名称
徐铁、周龙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徐铁;周龙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4248号徐铁周龙:关于申请执行人徐铁与被执行人周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徐铁以书面形式证明被执行人周龙已经向其支付了案款21375元,本院做出的(2021)湘0182民特220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徐铁与周龙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周龙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现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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