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国、郑兆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保57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2426执保576号案件名称
王建国、郑兆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安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王建国;郑兆军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26执保576号王建国、郑兆军申请人王建国与被申请人郑兆军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经审查,本院依职权对郑兆军名下的财产在11,000元范围内进行查询。本院于2021年9月23日提请了网络查控,于2021年9月24日将查询结果反馈给了也业务庭。至此,本案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杜峰、新疆宏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0102执3751号之一 下一篇 牛步彪、景泰县红水镇大咀子村民委员会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423执2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