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吴世广、陈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1182执1474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182执1474号
  • 案件名称

    吴世广、陈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明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吴世广;陈勇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皖1182执1474号申请执行人:吴世广,男,1952年5月6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明光市。被执行人:陈勇,男,1972年4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明光市。吴世广诉陈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吴世广依据明光市人民法院(2021)皖1182民初1440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2021年9月9日申请执行人吴世广与被执行人陈勇达成和解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孙体玉审判员  卞广庆审判员  张为凡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王 月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